校内各单位:
为培养学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积累硕士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经验,按照《南阳理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暂行)》(南理工字〔2020〕127 号)文件要求,拟建立南阳理工学院研究生导师库。现将申请南阳理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 遵守师德规范要求,严守师德职业规范基本底线;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身体健康,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能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二) 在所申报的专业学位领域,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熟悉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能指导研究生顺利完成专业学位论文。
(三) 职称条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教师。
(四) 科研条件:从事的科学研究工作有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含研究生第一作者,导师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核心期刊以上学术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3篇(件)。
(五) 承担有科研任务,科研经费充足。
(六) 已获得外单位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及时备案入库。
二、认定程序
(一) 个人申请:请符合上述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南阳理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有关职称、学历证明、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二)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提出推荐意见,签章汇总后提交至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三)学校评审: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研究生导师资格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纳入南阳理工学院研究生导师库。
三、相关待遇
(一) 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从南阳理工学院研究生导师库择优推荐给联招单位。
(二) 学校加大对导师库成员的培养和培训力度,提供更多的研究生教育和培养机会。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将《南阳理工学院XX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汇总表》(附件2)、《南阳理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汇总后,纸质版于2021年4月9日前报送至学校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电子版文件以“单位名称+研究生导师申请”命名并压缩后发送至nylgyjs@126.com。
联系人:张振飞 联系电话:0377-62071357
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3月31日